行使业主权利 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——我校仙葫职工生活区首届业主大会顺利召开
为了加强我校仙葫职工生活区物业管理工作,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利益,学校顺应广大职工的呼声,积极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。在学校工会的牵头组织下,各分工会、附属单位工会及后勤处、离退处密切配合,认真组织发动广大业主积极参与 ,经过半年多紧锣密鼓的筹备,2017年5月3日下午,在仙葫校区第二会议室召开了仙葫职工生活区首届业主大会。学校副校长吴琪俊出席会议,来自校本部各单位、各附属单位的业主、离退休老同志业主,以及其他单位的部分业主代表200多人参加了会议。青秀区仙葫管委会、金葫社区派代表到会进行监督指导。学校工会常务副主席李欢澄主持会议。
业主委员会是代表业主的利益,负责监督物业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,业主委员会由小区全体业主选举产生,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。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,维护业主合法权益,是广大业主多年来的共同期盼,目的是建立健全小区民主管理机制,实现业主自己当家作主。
广大业主积极行使业主权利,踊跃参加业主委员会选举,从11名候选人中推选9名业主委员会委员,并投票表决《仙葫住宅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》和《仙葫住宅小区管理规约》。
会议现场
副校长吴琪俊出席会议
审核业主资料
业主投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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