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厂荣获青秀区“2011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”称号 来源:药厂 作者:谢锦婷 日期:2012-09-01 点击数: 次 分享到: 日前,青秀区委、区人民政府授予药厂青秀区“2011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”称号。 近年来,药厂结合工作实际,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,以适应形势任务、保持职工稳定、服务安全生产、促进经营管理、提升道德素质为目标,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,使全厂精神文明建设呈现出主流健康、积极向上的良好发展态势,有效推动了药厂各项工作开展。 打印正文 关闭本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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