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#楼、15#楼缴款通知 日期:2010-05-12 点击数: 次 分享到: 9#楼、15#楼购房户请注意: 购买仙葫校区职工住宅区9#并且选择分期付款方式的购房户,按照工程进度,您的住房应在五日内付第二期房款;购买15#购房户请在五日内缴第三期款。为了保证工程款顺利拨付,请您按时到我院财务处刷卡付款(任何银联卡),或到银行将房款转入下列帐户: 开户名:广西中医学院 账号:20-006701040001783 开户行:农行南宁民族支行兴宁分理处 学院财务处不收现金,请您在上班时间前来刷卡。 仙葫校区建设指挥部 2010年5月12日 打印正文 关闭本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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