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须知
学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须知
一、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具备下列条件: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;
2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(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出具书面同意书);
3、诚实守信,遵纪守法,无违法违纪行为;
4、学习刻苦,能够正常完成学业;(成绩标准:上一学期若必修课一门、或选修课两门以上(含)不及格者,则补考及格后再申请;新生暂时以高考入学成绩提交,以后年度则以上述成绩标准决定是否继续发放。)
5、因家庭经济困难,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(包括学费、住宿费、基本生活费);
6、所在学校与中国银行签订银校合作协议;
7、由所在学校推荐;
8、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
二、 借款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资料:
1、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,具体格式附后。(要求:借款人签字及摁印,见证人一和见证人二签字,学校机构公章);
2、借款申请书 (要求:内容必须包含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、承诺还款、如违约愿意
承担相应经济处罚和承担法律责任的三方面内容,要求:借款人签字及摁印);
3、加盖有乡、镇、街道民政部门公章或人民政府公章久久国产午夜精品理论片34页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;
4、学校向银行推荐借款学生的推荐材料,包括:
(1)、学校推荐表,具体格式附后。(要求加盖:学校机构公章,贴附借款人2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);
(2)、学生上一学期各科成绩表(要求加盖:二级学院或学校机构公章,如为新入学则提供高考录取成绩);
5、学生家长(父母任一方)或法定监护人同意申请贷款的书面证明(具体格式附后)及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。
6、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;
7、见证人一、见证人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。
三、贷款期限、利率和限额
1、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不超过十年,最长不超过借款人毕业后六年,借款人可在毕业后1至2年开始还款、6年内还清。宽限期内(即毕业后距离开始归还贷款本息这一时间段)的贷款利息由借款人100%承担,并且规定在毕业当年的7月1日开始按月偿还,宽限期最长为2年。
2、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。在贷款期内,如遇法定利率调整,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(含一年),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;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,则从次年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档次执行。
3、借款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金额按农林、师范、民族等专业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4500元,其它专业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,其中生活费每人以250元/月标准计,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3000元。具体贷款金额由借款人所在学校按本校的总贷款额度,根据学费、住宿费和生活费标准以及学生的困难程度确定。(注:由于系统支持的限制,生活费、学费和住宿费两项金额单位分别最小申请到百位数。)
四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流程
1、对学校机构(介绍人)提出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推荐请求;
2、填写《国家助学贷款审批申请表》;
3、提交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所需申请资料(见本须知第二条);
4、经银行审批通过后,到指定银行开立卡折合一的帐户(内含存折和长城电子借记卡
各一张);
5、填写《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》和《借款借据》;
6、银行发放贷款(其中学费、住宿费转入所在学校帐户;生活费转入贷款学生本人帐户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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