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研室工作职责
1.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
卫生工作方针,加强教师教学意识,更新教育思想,教书育人,不断总结教学经
验。
2.在学院、医院二级领导下,教研室主任全面负责教研室工作,副主任及秘书
协助主任工作,完成所设置一门课程或几门课程的教学,保证教学质量。
3.改进教学方法,努力提高教学质量。
4.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和教师及其他人员的培养提高工作。
5.搞好师资队伍建设,承担与本学科有关的医疗预防工作或其他实际工作。
6.成立教学组,遴选教学效果好,德才兼备的;老、中、青年教师参与加
临床理论课教学,其中高、中职称教师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二,副高职称授课的比
例应达30%,主管护师以上职称比例应达60%。
7.搞好学科、课程建设。严格教学管理,按要求保存好有关教学文件和教
学资料。
8.教研室定期举行教学例会,一般每月1—2次,每学期不少于5次。
9.接受主管部门的教学督导,配合学院做好教学评估工作。